一头公牛,选自《鲁特瑞尔诗篇》。
人类以牛奶和牛肉为食,已有数千年的历史。
公牛属于驮畜,肉质粗硬。因此,上层社会的筵席上很少以公牛肉入菜。
在法国的乡村里,每年的四旬斋前夕都会举行一场庆祝公牛的肥牛狂欢节(Boeuf Gras);在狂欢节上,人们会把全区品质最优的公牛盛装打扮好,像节日游行那样列队穿过市镇,前往屠宰场。
中世纪的人曾食用大量的家畜肉类,比如牛肉、猪肉、羊肉,还有禽肉。
另一方面,把马肉当作食物的现象在当时却非常罕见。
到了中世纪末,牛肉的消费量增加了;可尽管如此,猪肉仍然是人们最普遍食用的一种肉类,在普通农家的正餐中尤其如此。
特别是腌肉,人们将腌肉用于各种菜肴当中,但在屠宰牲畜的时候,人们也会食用新鲜的猪肉。
猪很适应北方的气候条件,而且作为家畜,猪也很容易饲养,因为它们通常都是自行觅食。人们还将猪肉制成味道不错、能够持久保存的咸肉。
英国的上流社会最喜欢吃猪肉,其次则是成年牛肉、小牛肉和羔羊肉,且后面这3种肉类所占的比例相当均衡。
在意大利,由于牛肉需要从国外进口,故精英阶层最喜欢吃国内的羔羊肉和猪肉。这些地区性的口味差异,相当准确地反映了当地的物产情况;比如英国的养牛业就得到了充分的发展。
芬兰的养牛业集中在该国西部的可耕作区,而那里的田地也需要粪肥。15世纪芬兰一座普通农场的畜群,通常都由2头用作耕畜的公牛、2—4头奶牛以及五六只绵羊组成。
至于猪和鸡的数量,没有人统计过。
根据近代早期的耕牛税统计数据,芬兰的养牛大县主要分布在该国西部和西南部的沿海地区。
利沃尼亚()是个历史悠久的地区,包括如今拉脱维亚()和爱沙尼亚()两国的大部分地方;人们在这里的维尔詹迪县( )考古发现的家畜骨头,说明当时的人主要食用牛肉,其次则是普通羊肉和山羊肉、猪肉、鸡肉,还有像野兔、麋鹿和野鹿等各种野味。
至于家禽板栗鹅肝,似乎是专门给维尔詹迪县的富裕市民享用的。
人们在如今属于爱沙尼亚的一些中世纪城市[塔尔图、塔林、帕尔努(Pärnu)和哈普萨卢()]进行动物学考古研究时,发现的主要是牛、猪、绵羊和山羊的骸骨,这使我们相信,当时那些善良的市民还不是贪得无厌的猎手。
在家禽当中,如今几乎所有的家禽品种在中世纪都已为世人所知,只有火鸡除外,因为直到近代,火鸡才从“新大陆”引入欧洲。
最常见的家禽品种就是阉鸡、母鸡、小鸡、鸭子和鹅。人们很重视阉鸡,因为与普通的公鸡相比,阉鸡体形更大、更肥美,肉质也更细嫩;这都是阉割导致的结果。
大户人家也很容易吃到野禽,因为人们会到森林中去狩猎野禽,而鸽子和其他飞禽品种则在窝里饲养。
森林中的许多鸟类,都被人们看作上流社会的美食。
家禽的味道常常也比如今更浓,因为当时的家禽都是放养,可以四下寻觅天然的食物。
例如,德国各个修道院里的修道士,就曾吃掉大量长着各式羽毛的家禽。
由于脂肪含量高,故鹅肉被人们当作一种极其美味的肉类。
比如说,人们会用大蒜和温柏给鹅肉调味并加以填充,然后放到叉子上烧烤。
修道院里的修道士都极其钟爱鹅肝,法国修道士尤其如此。
人们给鹅喂食无花果和栗子,使鹅肝变得富含脂肪。
修道士们也会用旋转式烤架烤制鸭子板栗鹅肝,其中填以干果或新鲜水果,或者填以调过味的猪肉、碎面包和鸡蛋。
鸽子则用于做汤,或者烹制大馅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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